在《代币攻略(上) — Token与它们的产地》中,我们提到了货币(Coin)和代币(Token)两者之间的不同,以及代币是如何产生的。

首次代币发行(ICO)是什麽?
目前代币的用途大多数是用在募资,很多开发去中心化应用(Dapp)的开发团队都会先进行首次代币发行(ICO),也就是将具有一定用途的代币(例如可以在未来减免手续费丶得到分润或是使用服务等)贩售给大众,藉以筹措资金。

大多数开发团队贩售代币的主要目的,不是要把代币卖给未来的使用者,而是想藉此从投资人那边获得足够资金,提供给项目的未来营运使用。但是如果要像比特币那样重新打造一个属於自己的区块链来发行货币,未免有些大费周章且不合成本。

因此大多数团队选择发行代币而非货币,即按照既有架构撰写智能合约(例如ERC20,ERC721等等)并部署在他人的区块链上,自己就不用再重新打造一个区块链。此举可以使开发人员不必重新构思智能合约的架构,只需要按照其他工程师写好的架构把资讯填入即可。并且这样一来开发者就可以专心撰写自己的合约内容,其他问题例如交易速度丶加密方式或区块链整体的安全性等等那都是区块链整体的问题,不需要由智能合约的开发者操心。

这就像是自己架设官方网站与用FB建立粉丝专页的差别一样,前者既麻烦又花钱,要从头开始建构,网页的基本架构以及网页的内容排版等等都必须自己来,并且做出来的效果还不一定好。而後者建立起来简单轻松,并不需要烦恼程式码以及排版的问题,只需要将自己所想表达的内容填进现有的框架就好,此外在安全性方面也有很大的保障,并且容易受大家的信任。

代币的种类以及法规限制有哪些?
目前代币的分类方法众说纷纭,较有公信力且广为业界接受的方法出自於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所公布的ICO指导方针,其将代币分为3类:

1.支付型代币(payment token)

例如USDT这类的代币,开发者及市场将其定位为货币,只能做为支付的用途,并未与特定的程式连动。此类代币虽不被视为证券且不用受到相关法规的监管,但仍须受到反洗钱法规的管制。

2.功能型代币(utility token)

此类货币,只做为拥有使用某服务或者应用程式权利的凭证,不能作为货币使用。FINMA表示这类的代币是不需要受到任何监管的,大多数以太坊游戏中所使用的代币(例如FOMO3D中的key)就是属於此类。

3.资产型代币(asset token)

这类的代币更类似於证券,因此需要受到证券相关法规的监管,而这通常也是ICO所极力避免被归类到的一项分类,因为受到证券等级的监管,意味者ICO的门槛将会与IPO无异,几乎没有任何一个ICO团队能够通过如此严格的审查。

The Howey Test
在业界用来辨识一个代币是否为证券最为普遍的方式即是Howey test,所谓的Howey test就是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Howey公司的诉讼时所建立的标准,只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标准就会被定义为证券:

1.有金钱的投资

虽然字面上是指金钱,但是在实务应用上判断标准相当宽松,只要是使用有价值的物品,包括但不限於金钱,像是硬体设备或者是各种资源做的投资都符合本项。

2.该投资期待利益的产生

例如购买股票就符合本项的定义,因为一般大众皆将股票是为投资理财的方法,购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利。另外像是ICO的投资者若主要目的是待代币流入二级市场後转售进而获利,那麽也符合本项定义。但若代币主要目的是做为使用某功能的凭证,通常就不会符合本项。

3.该投资是针对一项特定的事业

同样的,股票当然也符合本项定义,因为其所募得的资金是针对该公司的营业项目。若是套用在ICO上,大多数ICO也都符合本项。

4.获利全部来自於第三人或发行者的努力

股票投资者通常并不参与公司决策及业务,仅透过金钱的投资来收取报酬。以ICO来说,若是代币的持有者需要为该项目付出金钱以外的事物,例如:如果youtube发币奖励影片创作者,因为影片创作者本身提供了youtube平台相关的内容供使用者观看,那麽便不会符合本项。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法律层面上的代币与货币并无差别,同样可以用以上三种类别去做区分,如以太币与比特币等等的货币都会被归类在第一类支付型代币之中。

如何购买代币?
购买代币的方式很多,主要取决於该代币的种类,如果是支付型的代币通常与货币无异,直接使用现金与开发团队购买(常见於恒定币,如:USDT丶TWDT等等)或者是在交易所用其他货币或代币交换。

如果是功能型或者是以募资为目的的代币,开发团队通常会架设一个网页方便使用者操作,使得对於直接在区块链上与智能合约互动不熟悉的使用者可以有一个图形化的介面直接使用。同时也会解释代币的购买规则及汇率或者是该项目的其他相关资讯,大多数代币是使用货币交换,例如最近很红的FOMO3D这个游戏中所使用的代币都可以透过以太币购买。

另外,由於当投资人将资金转入智能合约後,按照智能合约上记载的汇率及相关规则,大部分合约会自动将相对应的代币回传给投资人,所以交易所都会提醒使用者不能直接使用交易所出金功能与Dapp互动或投资首次代币发行的原因, 因为回传的代币会直接传给交易所,若是交易所的钱包并未支援这种代币,或者交易所并没有提供相关功能,将会造成不便。

另外如果是以募资为目的发行的代币,通常在首次代币发行结束後,代币会流入次级市场,我们便可以在交易所上交易所持有的代币,这也是大部分首次代币发行投资者的获利来源,因此大部分的项目方都会争取使自己的代币可以在多个交易所上架,藉以增加投资动机。

本文作者为 厚澤, JOY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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